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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群殴小三视频”的背后,一个妈妈的5年血泪

huazhu 女性 2021-04-30 12:30:17 662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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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年前,一段多人群殴、侮辱一个姑娘的视频,在网上传播。


后被证实,被打姑娘小何是个第三者,打人者是原配及其家人和朋友。

事发几天后,小何坠楼死亡,5天后尸体才被发现。


警方给出的结论是:非正常死亡,排除他杀,不予立案。


这时候,一位母亲出现了,对,小何的妈妈。她无法接受这样的结论,她认为女儿不是自杀。


她的理由很充分,如果女儿是自己跳楼自杀,那应该会有一个抛物线,落地的位置,应该距离墙体有一定的距离。


可实际不是,女儿死在下图红圈位置,此处有一条缝隙,女儿“恰好”就死在缝隙里,是一个紧靠着墙体的位置,不符合跳楼自杀。



这位母亲承认,女儿被卷入有妇之夫的感情纠葛,她有责任,但这不是女儿不明不白死去的理由。


为了求一个真相,5年来,她四处奔波,血泪兼程,光在网上发文就发了很多。


下面这篇,是她最近发的,看看先——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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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一些重要背景。


何凯青上文中提到的“胡某”,也就是小何的情人,事发时是中原银行扶沟支行行长助理、风险部主管,是个有妇之夫。


胡除了在银行担任要职,还在外面经商,至少开了一家茶楼。


小何死亡两年前,还在读幼师的她,到胡的茶楼打工,被胡追求。当时胡称自己未婚,7个月后,两人发生了关系,正式发展成情人关系。


此后一年多时间里,小何为胡打胎3次。


期间,胡对小何有过承诺,他只爱她,不爱妻子,只是因为孩子才不离婚。一个老掉牙的桥段。


时间来到一个重要节点,原配聚众“群殴小三”。


群殴小三视频网上流传,给小何造成极大伤害,几天后,小何死亡。小何死亡的当晚,一个重要人物登场,杨某——胡某的朋友。


事发当晚,胡在外地出差,通过微信聊天,他感觉到小何情绪不佳,于是就打电话叫杨某去安慰她。当时小何住的是酒店。


杨某去了没有呢?去了,而且去了两次,最后一次离开小何房间的时间是深夜。


据案卷材料显示,杨某走后,深夜11时12分,小何就在微信上告诉胡某:“杨某强奸了我,你要不要我,你直说啊,就这样把我送人吗?”


胡某询问杨某之后,再回复小何:“杨某当时脑子懵懵的,刚才醒点了,他知道错了,等下就回去找你。”


胡某的这条回复,无疑默认了“杨某强奸小何”一事是存在的。


两个多小时后,小何死亡。


正常分析,小何的死,肯定和“被强奸”有直接关系,那么杨某有没有被问责呢?没有。警方给出的理由是:无任何证据表明,杨某强奸或猥亵了小何。


那可能还会有人说,小何之死,与之前的“暴打小三视频”在网上传播不无关系。殴打小三,可能因伤情不严重难以定性,但是录下视频,并传到网上,引发广泛传播,严重侵犯个人隐私,这总是可以定罪的吧?


并没有。因为警方说了,一直查不出视频是谁发的。


总之,小何之死,没有任何人被追责。


从此,小何的母亲何凯青,开始了她的声讨之路,天涯上至今还可以看到她在2017年7月20号发的一个帖子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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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,是对何凯青的那段自述长文的一个客观解读和补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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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凯青的5年血泪奔波,总算看到了曙光。


今年4月1日,她将殴打女儿的几名人员全都提起控告。目前,警方也已经成立专案组,将重启调查小何死亡案。


作为母亲,何凯青为女儿讨公道的心情,让人悲悯。


但是,我们在评论这件事情的时候,毫无疑问,她女儿的小三身份,永远是重点。关于这个,其他号主该说、不该说的,都说了。


我再说点别人没说到的。


小何之死,最让人感慨的是,她事发当晚“疑似”被强奸一事,此事由于至今未被警方认定,我们姑且降个格,“非礼”吧。


要知道,非礼她的人,不是别人,可是情人胡某的朋友啊。


据胡某交代,事发那天白天,他就感觉到小何情绪不佳,流露出轻生倾向,他又在外地办事走不开,于是派朋友杨某前去安慰。


既然这样,杨某就绝非普通朋友,一定是相当铁的朋友,才足以被委以重任。不想,派去的竟是一条狼。


有网友认为,这可能是胡故意设的局,想摆脱小三,故意叫朋友去糟蹋她,事后好给她扣一顶不忠的帽子,借此甩掉她。


我是不认可这种说法的,男人对待小三有时候是很绝情,尤其是当她威胁到前途的时候。但是我认为胡某没有恶毒到这种程度。


证据之一,就是当老婆带人殴打小何的时候,报警人是他,为此,他老婆还被行政拘留7天,说明他还是很维护她的。


证据之二,小何是一个听话的小三,和他在一起,一直是地下情,一直默默等他离婚,并未威胁到他的前途和家庭。


也就是说,我认为杨某真的是他叫去安抚小何的。


悲哀的地方就在这里了:杨某得多看不起做小三的小何,才会落井下石,对哥们的女人,干出这种事?!我说的看不起,当然是指人格,外貌是肯定是被他看上了的。


如果小何换成是他的原配妻子,他还会这么轻薄吗?肯定不会。其中的道理不言而喻。


如果有一个道理,能说服姑娘不要做小三,这就是。


如果这道理仍不具有说服力,那就再加上这位母亲的5年血泪吧。


你以为她愿意吗?不愿意,女儿做了小三,这是不光彩的,可她还要抛头露面,真名实姓的满世界声讨,为了什么?为的是公道,女儿虽然做了小三,但就生命尊严而言,人人平等,她不能不明不白地死。为了这尊严,这位可怜的母亲,何曾顾及过自己的尊严?


请别再夸我三观正。我的三观,早就正累了。


如果我三观歪一歪,就能让公道早一点回归,让恶人快一点受到制裁,让暗黑早一点散去,让黎明早一点到来,我早他妈三观尽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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